http://sx.hteacher.net 2024-04-29 20:45 陕西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2024年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宝鸡市渭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安排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最低分数线
所有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最低分数线为100分。考生个人总成绩低于100分或单科成绩为“0”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和复审递补环节。
二、面试资格复审
按照每个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的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对参加考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3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四、资格复审地点
宝鸡市渭滨区市民中心5楼会议室(宝鸡市清姜路28号,市内乘6、20、22、40、48路公共汽车,在渭滨区市民中心下车)。
联系电话:0917-3215144
五、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2024年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报名登记表》2份(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后合格人员由审核人员签字后1份上交,1份自己留存。
2.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2)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提供,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持高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参加资格复审。
4.同意报考证明。(考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提供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职业资格证书(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要求的,需按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种类提供)。尚未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但已参加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考试的,提供有关考试组织单位网站上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笔试成绩合格证明。就读学校发放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但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学校证明。
6.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户籍证明。(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岗位提供)
7.《退伍证》或《士兵退出现役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限退役大学生、退役士兵应聘的岗位需提供)
8.招聘岗位限社区、村工作人员的,还需准备以下资料:
以村干部身份应聘者,需提供镇、街道办事处(或区委组织部)出具的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任职相关批复及证明。证明由所属镇、街道办事处(或区委组织部)出具,证明内容应至少包含上述各相关职务准确任职名称、任职起止时间及现任职务等。
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身份应聘者,需提供聘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仅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每页均需加盖区民政局印章;以社区“两委”全日制工作人员身份应聘的,审查时需提供镇、街道办事处(或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出具的社区“两委”全日制工作人员任职相关批复文件及聘任书原件、复印件。无任职相关文件及聘任书原件的,须由所属镇街及区民政局分别出具履职证明。履职证明内容至少包含上述各相关所有职务准确任职名称、准确任职起止时间及现任职务等。仅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每页均需加盖区民政局及所属镇街印章。
六、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为了提高资格复审工作进度和效率,请考生遵守以下规定:
1.原则上应由考生本人携带资料参加资格复审。
2.应届毕业生等尚未取得招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请提前在本公告附件下载《承诺书》并填写,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
3.考生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不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低于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不得递补。
5.资格复审递补公告将在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6.《报名登记表》为参加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依据,请妥善保管。
附件:1.2024年宝鸡市渭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 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安排表
附件:2.2024年宝鸡市渭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承诺书
中共宝鸡市渭滨区委组织部 宝鸡市渭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9日
原文标题:2024年宝鸡市渭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eibin.gov.cn/art/2024/4/29/art_16811_17430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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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陕西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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